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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C省法院判决:买家中资开发商败诉,特拉斯市可保留600万押金

Daisy最后更新:2025-10-26 10: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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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日前裁定,一家原为中国国有企业旗下的投资公司——泰盛国际投资服务公司(Taisheng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Services Ltd.),未能迫使卑诗省北部城市 特拉斯(Terrace) 退还其600万加元建设押金。

法官马克·安德希尔(Mark Underhill) 在判决书中指出,如果判决支持开发商,将导致其获得“不合理的意外之财”,因此驳回诉讼。

BC省法院判决:买家中资开发商败诉,特拉斯市可保留600万押金1

投资逾千万 加国项目多年无进展

泰盛公司原为 中国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的子公司,2014年以超过1100万加元价格购买特拉斯市斯基纳工业开发园区(Skeena Industrial Development Park) 约1187英亩土地。

双方协议规定,若泰盛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道路及地下水系统建设,可获得最高252万加元的道路补偿与最高618万加元的地下水补偿。然而,项目多年未见重大进展,最终市政府启动了回购条款。

争议焦点:建设押金是否应退

根据后续修订的协议,市政府将支付地下水补偿费,泰盛则返还同等金额作为“建设押金”,待工程完成后拨付施工费用。

但在项目停滞、特拉斯市于2021年行使回购权后,市政府扣留押金,引发泰盛提诉。公司主张押金应在市府回购时退还,称协议禁止将押金用于其他用途。

法官驳回这一解释,认为若市政府在回购土地时必须返还押金,泰盛将缺乏继续建设的动力,这种安排“在商业上荒谬”。

法官:押金属履约担保 非返还款项

安德希尔指出,押金本质上是 防止泰盛未能履行开发义务的担保。根据原协议,若项目未按期完工或市府行使回购权,泰盛即面临失去投资的风险。

他在判决书中写道:“若要求市政府在回购土地时同时返还担保押金,将完全违背合同逻辑。”

法院最终裁定,特拉斯市胜诉,并命令泰盛承担诉讼费用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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