约克区警方(York Regional Police)表示,两名来自万锦市的18岁青年因涉嫌在一所中学校园内撕毁并焚烧彩虹旗,目前已被控相关罪名,案件正按仇恨犯罪方向进行调查。
警方表示,事件发生于本周一晚约11时。当时,两名嫌疑人前往位于央街(Yonge Street)与克拉克大道(Clark Avenue)附近的一所中学,将悬挂在校园内的彩虹旗从旗杆上取下,随后将旗帜撕毁并试图焚烧。
学校工作人员发现情况后报警,警方随后展开调查。

警方将案件列为仇恨犯罪调查
约克区警方表示,由于事件涉及针对特定群体象征物的破坏行为,案件由警方仇恨犯罪预防部门(Hate Crime Prevention Unit)接手调查。
经过调查,警方确认了两名嫌疑人的身份,并于近日将其逮捕。
被起诉的两人分别为:
18岁的 Sepehr Abadar(万锦市)
18岁的 Mahan Mohammad Radmard(万锦市)
警方表示,两人均被控“5000加元以下恶意破坏(Mischief Under $5,000)”罪名,并认定该行为涉嫌具有仇恨动机。
什么是仇恨犯罪?
根据加拿大法律,仇恨犯罪通常是指因受害者的种族、宗教、民族背景、性取向、性别认同、残障状况等身份特征而实施的犯罪行为。
在加拿大刑事司法体系中,即使基础罪名本身并非独立的“仇恨犯罪”罪名,如果法院认定犯罪行为带有仇恨动机,也可能在量刑阶段作为加重因素予以考虑。
警方指出,彩虹旗长期被视为LGBTQ+群体的重要象征,因此针对彩虹旗实施的破坏行为可能被视为具有仇恨动机,需要进行进一步调查和评估。
警方呼吁公众提供线索
约克区警方表示,调查仍在继续进行中。
警方呼吁任何目击事件经过、持有相关视频资料或掌握更多信息的人士与警方联系,以协助调查。
目前,两名被告所面临的指控尚未经法庭审理,案件后续将交由法院裁决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