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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未经同意发布女性私密视频,被判赔偿2万加元:加拿大法院再次明确隐私保护底线

Helen最后更新:2026-07-13 11: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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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人以为,拍摄时对方没有反对,或者视频里没有完全裸露,就可以发布到社交媒体。

但加拿大法院最新的一宗判决再次表明:未经本人同意传播涉及隐私的影像,即使不是色情内容,也可能承担法律责任。

根据卑诗省民事纠纷法庭(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)最新公布的一项裁决,一名男子因未经同意在Instagram和Facebook发布一名女子的私密视频,被判向对方赔偿2万加元。

在夜店外拍摄的视频,引发法律诉讼

根据法庭判决,被告谢里夫·埃尔比什拉维(Sherif Elbishlawi)在一家夜店外遇见一名女子。

女子同意让对方将自己抱起,而另一名同行人员则拍摄了整个过程。

然而,视频显示,在抱起过程中,女子的裙子被掀起,露出了内裤,臀部部分裸露,其中一段视频甚至拍到了裙底画面。

随后,这些视频被发布到Instagram和Facebook。

法院文件指出,视频中能够清楚辨认出女子身份。女子随后要求删除视频,但对方并未立即配合,因此她最终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
男子未经同意发布女性私密视频,被判赔偿2万加元:加拿大法院再次明确隐私保护底线1

法院:属于私密影像,传播必须取得同意

庭审期间,被告辩称,这些视频并不属于私密照片,因此无需承担责任。

法院并未采纳这一说法。

根据卑诗省相关法律,所谓"私密影像(Intimate Image)",不仅包括裸体或性行为画面,也包括生殖器、臀部、乳房等隐私部位可以被看到的影像。

法庭认为,本案视频已经符合这一标准。

法院同时指出,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女子同意将这些视频公开发布。

相反,Meta公司后来两次删除相关内容,并关闭了被告账号,也进一步说明平台认为这些内容违反规定。

社交媒体传播范围越广,责任越重

法院特别提到,被告拥有数万名社交媒体粉丝。

视频一旦发布,不仅容易被陌生人观看,也可能被女子身边认识她的人看到,对其造成长期影响。

受害女子表示,自视频传播后,她一直感到羞辱、焦虑,并担心视频未来再次被上传网络。

法院认为,这种精神伤害应当获得赔偿。

为什么赔偿达到2万加元?

法院最终判决,被告共需支付2万加元赔偿,其中包括:

  • 1万加元精神损害赔偿(General Damages),补偿受害人因视频传播遭受的羞辱、焦虑和精神痛苦;

  • 5,000加元加重赔偿(Aggravated Damages),原因是被告无视受害人要求删除视频的请求,坚持认为自己没有做错任何事情,也没有道歉;

  • 5,000加元惩罚性赔偿(Punitive Damages),法院认为被告反复上传视频,并可能借助这些内容获取流量甚至收入,其行为具有明显惩罚必要。

法院指出,被告的行为"明显偏离社会基本的体面行为标准",具有应受谴责性。

加拿大法院近年来越来越重视网络隐私保护

值得注意的是,今年早些时候,卑诗省已经提高了相关案件的赔偿上限。

过去,民事纠纷法庭针对私密影像案件最多只能判赔5,000加元。

如今,赔偿上限已经提高至7.5万加元。

这意味着,今后类似案件,如果造成更严重的影响,法院可以判处更高金额的赔偿。

不只是偷拍,未经同意分享也可能违法

这起案件也提醒公众,很多人容易误以为:

  • 当事人同意拍摄,就等于同意公开;

  • 视频没有完全裸露,就不属于私密内容;

  • 发到朋友圈或社交媒体只是"分享",不会承担法律责任。

事实上,这些理解都可能存在法律风险。

在加拿大,拍摄同意并不等于传播同意。即使影像是在双方自愿情况下拍摄,只要涉及个人隐私,未经本人许可公开传播,都可能面临民事赔偿,严重情况下甚至可能涉及刑事责任。

随着社交媒体传播速度越来越快,加拿大法院近年来也不断强化对个人隐私权的保护。对于任何涉及他人私密照片、视频或影像的内容,在公开发布之前,获得当事人的明确同意,已经成为越来越重要的法律底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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